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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1月09日

信托投资使银行客户能够在外国银行持有定期存款,同时还能节省税收。信托投资意味着该投资是以客户的瑞士银行的名义持有的;然而,投资风险总是全部由客户承担。后者甚至承担外国银行的破产风险,前提是瑞士银行不应在选择相关银行方面负责,或者客户向瑞士银行发出了具体指示。

在一起围绕这种信托投资的纠纷中,VISCHER成功地代表相关瑞士银行从而使相关索赔被驳回。VISCHER团队包括Thomas Weibel和Raphael Butz(均为诉讼和仲裁)。

类别: 诉讼和仲裁, 交易&案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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